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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

时间:2016-07-07    来源:     浏览:

药学

药学专业(专科)专业规则

一、培养规格与培养目标

专业培养规格:专科,本专业学制两年,最短学习年限不低于两年半。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际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能够从事药品经营、生产、检验、管理和使用的具有大学专科水平的应用型高等专门人才。

在政治思想道德方面: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愿为人民服务,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具有敬业爱岗、遵纪守法、团结合作的品质;有良好的社会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

在业务知识和能力方面:掌握本专业所需要的化学、生物学及相关的药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药物制剂、药物鉴定、药物分析及各项常规药学实验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药事管理的法规、政策与营销的基本知识。基本掌握一门外语。

在身体素质方面:身体健康,能精力充沛地工作。

二、课程模块设置

本专业共设置6个模块,分别是: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拓展课、通识课、实践课。

三、课程设置

1.公共基础课

该模块最低国家开放大学考试学分为9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24学分。

统设必修课: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英语Ⅰ(1)(2)、微积分初步。

选修课:计算机应用基础、英语Ⅰ(2)、数理统计、大学语文、法律基础。

2.专业基础课

该模块最低国家开放大学考试学分为13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39学分。

统设必修课:医学免疫学与微生物学、医学生物化学,病理学、药物化学、药理学(药)。

选修课:人体解剖生理学、无机化学(药)、有机化学(药)、中医药学概论、医用基础化学。

3.专业课

该模块最低国家开放大学考试学分为19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39学分。

统设必修课:药剂学、药事管理与法规、调剂学、药物治疗学、药用分析化学。

选修课:市场营销学、医药商品营销实务、临床医学概论、制药工程、天然药物化学、职业道德与药学伦理、生药学。

4.专业拓展课

该模块最低国家开放大学考试学分为0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14学分。

选修课:公共关系学、环境卫生学、中药学、医药卫生信息管理、药学英语。

5.通识课

国家开放大学设置统一的通识课程平台,所有开放教育专业适用此平台的课程;通识课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为2学分;通识课设置及通识教育是国家开放大学人才培养的特色之一,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具体措施,通识课模块课程不得免修免考;已取得电大毕业证书的学生,若再次注册学习电大相关专业,原修专业已注册过的通识课程,在新修专业中不得再次注册学习(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此类课程将不能实现注册)和申请办理课程免修免考,此模块的毕业最低学分通过修读本模块的其他通识课程获得。

6.本专业综合实践包括毕业实习(药学)和毕业作业(药学),统设必修,共8学分,由北京电大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制定的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组织实施。该环节不得免修。

7.统设必修课程严格执行统一课程名称、统一课程学分标准、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选修课中的统设服务课程和自开课程,国家开放大学将尽可能为地方电大提供多方面的教学支持服务。选修课中的药物治疗学课程在原教学计划中为国家开放大学统设的限选课,省级电大在制定实施性专业规则时应将该课程设定为必修课,参加国家开放大学或省级电大考试。

8.课程实践环节成绩计入课程学习成绩,没有完成课程实践环节的不能取得课程学分。

9.专业规则表中各课程开设学期是根据专业知识结构提供的课程先修、后续关系确定的,供学生选课时参考。开放教育各专业所有统设必修课程首次开设后均实行全年滚动开设。

四、毕业规则

本专业各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依次是:

公共基础课:13学分

专业基础课:22学分

专业课:31学分

通识课:2学分

专业拓展课:0学分

实践课:8学分

本专业最低毕业学分为76学分,各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之和为76学分,各模块最低国家开放大学考试学分之和为41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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