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专业(本科)专业介绍
一、培养规格与培养目标
专业培养规格:本科(专科起点),两年制三年业余学习,最短学习年限不低于两年半。
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的,重点面向基层、面向操作与管理、面向业务第一线的应用型、实践型高级专门人才。
在政治思想道德方面: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
在业务知识和能力方面:掌握金融学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从事各种金融实际工作,具有比较扎实的经济和金融理论基础,较高文化素质和较强分析、解决金融业务和技术问题的能力以及较高的组织管理能力。
在身体素质方面:身体健康,能精力充沛地工作。
学位目标:经济学学士。
二、课程模块设置
本专业共设置8个模块,分别是: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拓展课、通识课、专业课一、综合实践、补修课。
三、课程设置
1.公共基础课
该模块最低国家开放大学考试学分为17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17学分。
统设必修课:开放教育入学指南,英语Ⅱ(1)、(2),计算机应用基础(本)、西方经济学(本)、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
选修课:学位论文指南,学位外语(金融)。
2.专业基础课
该模块最低国家开放大学考试学分为4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8学分。
统设必修课:现代货币金融学说。
选修课:经济学方法论。
3.专业课
该模块最低国家开放大学考试学分为23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37学分。
统设必修课:保险学概论、公司财务、金融统计分析、金融法规、中央银行理论与实务、金融风险管理。
选修课:金融工程学、项目评估、国际结算、外国银行制度与业务、资本经营。
4.专业课一
“投资学”与“金融理论前沿课题”在专业课一模块中为二选一课程。
教学单位一旦选中其中一门课程,按国家开放大学统设必修课程要求组织教学和考试工作。
5.专业拓展课
该模块最低国家开放大学考试学分为0,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4学分。
选修课:市场营销学、人力资源管理。
6.通识课
国家开放大学设置统一的通识课程平台,所有开放教育专业适用此平台的课程;通识课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为2学分;通识课设置及通识教育是国家开放大学人才培养的特色之一,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具体措施,通识课模块课程不得免修免考;已取得原电大或开放大学毕业证书的学生,若再次注册学习开放大学相关专业,原修专业已注册过的通识课程,在新修专业中不得再次注册学习(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此类课程将不能实现注册)和申请办理课程免修免考,此模块最低毕业学分通过修读本模块的其他通识课程获得。
7.综合实践
本专业综合实践包括金融模拟交易和毕业论文,统设必修,共8学分,由北京开放大学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制定的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组织实施。该环节不得免修。
8.补修课
补修课程是指在注册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专业学习的学生中,部分不具备该专业专科学历或不具备学习该专业相关基础知识的学生必须补修的课程。补修课程学分是按规定需要补修的学生必修的学分和毕业审核的必要条件。补修课程统一使用国家开放大学确定的课程名称,执行统一的教学大纲或教学要求,并由国家开放大学推荐教材、提供相关教学支持服务。本专业(方向)需补修的课程是: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金融市场#,共12学分。
9.本专业学位英语为学位课程,申请学位的学生必修。
10.统设必修课程严格执行统一课程名称、统一课程学分标准、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选修课中的统设服务课程和自开课程,国家开放大学将尽可能为地方开放大学提供多方面的教学支持服务。
11.课程实践环节成绩计入课程学习成绩,没有完成课程实践环节的不能取得课程学分。
12.专业规则表中各课程开设学期是根据专业知识结构提供的课程先修、后续关系确定的,供学生选课时参考。开放教育各专业所有统设必修课程首次开设后均实行全年滚动开设。
四、毕业规则
本专业各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依次是:
公共基础课:17学分
专业基础课:4学分
专业课:33学分
专业拓展课:4学分
通识课:2学分
实践课:8学分
专业课一:3学分
补修课:12学分
本专业最低毕业学分为71学分(需补修的学生为71+12学分)。本专业各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之和为71学分(需补修的学生为62+12学分),各模块最低国家开放大学考试学分之和为47学分。
本专业学位申请的规则是:通过毕业审核且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毕业生,可申请经济学学士学位。
金融学本科不含学位费为7952元,学位申请费784元。
五、开设分校
朝阳分校、石景山分校、开放教育学院、供销社分校、市工干院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