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学金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奖助学金 >> 正文

北京开放大学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8-11-27    来源:     浏览:

各分校(学院)、学习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发挥优秀学生的模范带头作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树立北京开放大学学生的良好形象,我校将组织开展2018年秋季北京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8年国开业务秋季毕业的本、专科学生,不含已修满学分但未申办毕业证书者。

二、评选比例

按秋季应届毕业生总数的2%推荐。

三、推荐程序要求

1.本次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包括书面推荐材料报送电子版推荐材料报送两项工作。上报时间截止到2018年12月11日

2.推荐材料包括:

(1)《北京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秋季)汇总表》和《北京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1和附件2,盖章后上报);

(2)推荐优秀毕业生的成绩单(由分校版教务管理软件打印并盖章);

(3)推荐优秀毕业生的书面材料,包括优秀事迹摘要和事迹介绍(摘要500字左右,介绍2000字左右,小4号宋体字打印);

(4)推荐优秀毕业生在开放大学学习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情况或者所获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5)照片要求:1张1寸彩色证件照片(贴在推荐表格上),1张5寸学习或工作照片。

3.以下情形之一者可不受推荐名额限制,对学习成绩的要求亦可适当放宽。

(1)在读期间或毕业后获得国家、省(部)级荣誉称号。

(2)已获得博士、硕士、学士学位后又参加开放大学学习,并且在读期间表现突出。

4.优秀毕业生上报的书面材料请按上述顺序整理,保持材料一致性。上报书面材料前,请将电子版材料(按照汇总表顺序建立文件夹,例:01张某02李某)发到学生事务邮箱:xssw@bjou.edu.cn。邮件主题为:2018秋季优秀毕业生材料-某某分校(学院)、学习中心。

四、评选表彰

1.各教学单位要将学生推荐名单在本校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后报北京开放大学。

2.北京开放大学将对教学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及公示,经学校审议通过后,组织进行相关表彰活动。

3.北京开放大学将对春、秋两季优秀毕业生一并表彰,并从中推选候选人上报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

五、上报部门和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国开业务部

联 系 人:王桂艳

电子邮箱:xssw@bjou.edu.cn

电 话:82192127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甲4号     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82192040

访问: